2024-03-13 02:25:05 1973次浏览
1.具有医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权的临床医生,具有开放病假条的权利。
2.医生只能给亲自诊治的病人开具病假条,经医务科加盖公章方有效。
3.一般门诊病人假条时间不超过7天,持续时间也不超过7天,连续休假不超过30天。
4.住院病人出院后,对短期内难以康复的严重疾病,可一次休假3-6个月。
被浏览过 1486551 次 版权所有:海口嘉盛健康管理有限公司(ID:35224240)